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践案例----改革和简化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管理
2016-01-19 17:23:38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小柯

原标题: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践案例----改革和简化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管理

按:检验检疫部门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对原产地业务全流程、全方位实施简政放权改革,便利企业备案、申领原产地证书,提高区域性优惠关税政策利用率。

2015年初,驻闽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福建企业诉求主动研究原产地签证制度改革,在质检总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在自贸试验区推出改革和简化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无纸化申报管理、八项惠企措施等政策,对原产地业务全流程、全方位实施简政放权改革,改革后,原产地签证工作应用企业信用管理和签证产品风险分析,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备案、申领原产地证书,提高区域性优惠关税政策利用率。

一、主要作法

(一)全国系统首创实施凭企业声明直接签证模式。对检验检疫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的企业,且不属于《敏感产品清单》、《半敏感产品清单》的出口商品,凭企业声明直接签发原产地证书,企业免予提交产品备案、签证相关证明材料,对企业免予实施产品备案和签证的实地调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签证质量管理。

(二)全国系统首创实施属地备案多点通签模式。备案企业可向辖区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允许企业任意选择检验检疫窗口办理业务,进一步方便企业申办证书。

(三)全国系统首创允许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按照现有规定,必须由货物出口商方可申办原产地证书。福建检验检疫机构积极争取质检总局支持,允许由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直接为外贸公司提供原产地证书,有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进一步简化企业备案手续。改“注册”为“备案”,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只需完成备案手续即可申请办理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实施企业备案和产品备案分离,企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当场予以备案;提供资料电子数据的,免予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五)取消原产地证备案企业年审制度。对已备案的申请人,只要其公司正常运行,即可“一次备案终身有效”。

(六)全面实施原产地证无纸化申报。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环节可通过网上提交信息完成办理,可免予提交申请书、出口商业发票等纸质申请资料,实现电子化签证管理。

(七)实施一般原产地证书快速审签。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优化一般原产地证书(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书)签证程序,扩大企业范围,对绝大部分风险性较低的产品不再开展签证调查,直接为企业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

(八)下放进口国退证查询对外答复权限。将退证查询对外答复权限下放至一线检验检疫机构,同时开展隐性贸易措施风险预警研究,收集进口国退证查询管理动态,指导出口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二、实践效果

改革和简化检验检疫原产地签证管理实施前,企业的产品备案业务平均办理周期为3个工作日,签证业务平均办理周期为0.5个工作日;实施后,企业的产品备案和签证业务当场办结。属地备案多点通签模式、允许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简化企业备案手续、取消备案企业年审制度、实行无纸化申报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方便企业申办证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015年1-9月,福建省新增产地证备案企业1115家,同比增长42.5%;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23.23万份,签证金额104.1亿美元,其中,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6.49万份,涉及金额28.4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5.33%和9.42%,为企业获国外关税减免1.42亿美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动实现原产地申请人备案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两证合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时,同时将相关数据通过福建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交检验检疫部门同步办理备案手续,实现“两证合一”,即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的原产地申请人备案手续,企业立可办理签证业务。

(二)跟进推动全国原产地签证一体化。跟进质检总局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推动实现已备案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不受地域限制。对于异地申请原产地证书的,原备案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的原产地调查结果全国联网。

(三)实施“互联网+行政审批”,逐步实现投资者“指尖办事”。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政审批大数据服务中心,集中收集政府各部门的证、照、文,以及行政审批相关信息,保障审批部门快速、准确的获取各类信息。探索借助智能化手段,将一般性“行业审查”通过数学建模等方式加以解决。充分利用微信等公共平台,推进实施投资者“指尖办事”,投资人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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