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3-31 07:45:25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佚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关于2016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核设函[2016]554号

发布时间:2016-03-31

实施时间:2016-03-31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3日、4日。考试依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3版)》进行。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负责。

具体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请登录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hinansc.cn/),在“环境保护部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专栏中查询。

联系人:李莉

电话:(010)88842505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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