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扣除额调高有望 所得可列举扣除成本
2017-03-02 08:49:51 | 来源:雅墨 | 投稿:秩名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薪资扣除额调高有望 所得可列举扣除成本

明(107)年申报综所税,受薪阶级可望享利多。配合大法官解释,财政部预计5月提出的税改方案,将把薪资特别扣除额列为优先检讨项目,除能列报薪资成本之外,也将调高薪资特别扣除额,粗估约有539万户因此受惠。

目前国內所得税法规定,包括军、警、公、教和私人企业员工等,都算是受薪阶级,每年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最高为12.8万元,无法扣除为了上班而自行支出的必要费用。

反观,医生、律师、会计师、代书、经纪人等自行营业者,则能扣除为了营业所支出的房租、器材折旧费、差旅费、员工薪水等“执行业务所得”费用,大法官认定两者差异已违反第7条保障人民的平等权。

财政部表示,配合大法官这项解释意旨,薪资所得可列举扣除项目的检讨,将纳入明年上半年修法,但薪资特别扣除额的额度,今(106)年5月就会先与股利所得税法方案一同提出,可望朝“提高”的方向调整。

至于调整的幅度,财政部尚不愿松口,仅强调必须兼顾税收和稽征便利,还须要再评估、试算,但初步计算,当薪资特别扣除额每调高1,000元,则影响国库税收2.7亿元。财政部指出,过去对于受薪阶级的薪资所得,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最大考量为要透过记帐,逐一列举与工作相关支出,恐有不小困难度,也不利于民众降低稽征成本,未来增列实额扣除,就是让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哪种方案。

至于,可扣抵的项目,据了解,许多国家的案例皆不一。财政部提到,的确会参考国外做法,但现在比较确定仅会采正面列举,避免征纳双方产生纠纷,同时不会100%都能列举,将订出一定的列举上限。

tags:扣除额   薪资   扣除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财部拟提高薪资扣除额 最快明年适用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日前做出解释,认为现行所得税法“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定额设为新台币12.8万元,对一般受薪阶级并不公平,要求2年內检讨。财政部长许虞哲今天(1日)表示,预计5月提出“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明年报税省荷包 调高扣除额539万户受惠

财政部长许虞哲今表示,5月税改方案将并同检讨薪资特别扣除额,除采双轨制外,也可望调高薪资特别扣除额上限,最快明年申报今年度综所税适用,估有539万薪资所得申报户受惠。现行薪资特别扣除额为新台币12万8000元,

所得资料与薪资不符 小心沦逃税工具

再过2个月就要报税,有民众查调所得资料时,发现子女打工只领几万元薪水,但全年度薪资所得竟高达几十万元,质疑国税局搞错,但其实可能是子女沦为雇主的逃税工具而不自知。国税局表示,许多学生利用寒假期间打工,

薪水涨不赢物价 105年实质薪资倒退16年

物价年年涨,但薪资成长追不上物价涨幅,据主计总处资料,105年经常性薪资3万9238元,扣除物价因素后,实质经常性薪资为3万7334元,仍不及89年的3万7801元,倒退16年。据主计总处资料,105年每人每月经常性薪资平均

扣掉外劳及部分工时 台湾人平均薪资51K

行政院主计总处今天(24日)公布,去年每人每月总薪资及经常性薪资都创下历年最高,不过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每人每月实质经常性薪资倒退16年。另外,主计处也首度公布扣除外籍劳工及部分工时员工薪资后,台湾全时劳工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