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法庭“搬”进农家院普法宣传“零距离”
2016-04-14 08:56:16 | 来源:法律法规网 | 投稿:小柯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纳溪:法庭“搬”进农家院普法宣传“零距离”

4月12日,纳溪区“巡回法庭”来到丰乐镇天台村13组一农家院坝,公开审理天台4社冒某诉天台5社雷某健康权纠纷案,50多位乡亲旁听了案件审理,“零距离”聆听了一场“普法课”。

今年2月27日,因之前冒某和雷某结怨,雷某、邹某搬餐具途经原告冒某家院坝时,雷某看见冒某在家门口,就向其吐了一下口水,冒也向雷吐了一下口水。于时双方发生口角抓扯,以至于大打出手,致使冒某脸部、腰部、和右臂多处不同程度受伤住院,共计产生医疗费用4848.16元。

庭审过程中,经法庭调查、质证并汇聚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二十六条等规定,法官从“远亲不如近邻,远水难解近渴”等古析明事理,并从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作调解。最后,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作让步,由雷某一次性赔偿冒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2424.08元。

“这种将法庭‘搬’进农家院坝、田间地头,让老百姓从每一起典型案例、每一个庭审环节中明白其中的法理与情理的现场审案,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我们,感触非常大,让我们深受教育。”在全程旁听了庭审的天台村村民李复明不无感慨地说。

黄泽华 李华福 周超文 记者 左庭立

tags:普法   零距离   法庭   宣传   农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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