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推财团法人法 宗教财务受检视
2016-04-14 22:25:59 | 来源:看点 | 投稿:随风 | 编辑:dations

原标题:政院推财团法人法 宗教财务受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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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醒报记者郑羿菲台北报道】公益、宗教财团法人,未来要公开财务报表让民众检视了。法务部次长陈明堂14日表示,“只要是财团法人,就需提供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表备审,并在网络上自行公开。”前公益团体自律联盟理事长郑信真受访时说,“赞同财务需公开透明,但会计师签证的费用,将会让小型团体的负担加重。”

行政院14日第4度推出《财团法人法》草案,推动改革方向是人事、财务透明化,未来财团法人每年都须提供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表,让主管机关备审,并加强财团法人的董事资格、薪资等规定,扫除肥猫,而针对民间财团法人,此次草案严谨地将宗教、学校及医疗法人分割出去,避免引起特别法人团体的反对,再次被推翻。

“《宗教团体法》未过前,仍暂归财团法人法管。”陈明堂14日在行政院记者会上表示,《财团法人法》明列学校、医疗、宗教等特别财团法人,优先适用特别法,没有特别法时,如《宗教团体法》,就暂归财团法人法管,等特别法立法后,可选择要归哪边管理。

陈明堂指出,草案明确规定董监事的资格、薪水额度,不能再以董事会通过为依据,让董事1个月领30多万,且对于财务也须让会计师签证,并公开在自己的网页让民众检视,将财团法人的人事、财务都透明化。

郑信真受访时表示,“草案应该修订多大规模以上的财团法人才需要签具会计师签证。”他认为,可以参考內政部主管的宗教财团法人最低3000万元为标准,制定年收入超过3000万元或资产超过1亿元的财团法人才需要签证,否则小型财团法人年收入才100万元,签证就要花费5万元,恐造成负担过重的疑虑。

郑信真认同公益、宗教财团法人需要财务公开透明话的方向,但对于整体法案是否支持,还需待检视公设财团法人的相关法规后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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