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私募人又要开始做CRS了
2022-02-13 18:47:08 | 来源:http://www.wosku.com | 投稿:baidu | 编辑:baidu

原标题:2022年,私募人又要开始做CRS了

  根据实操流程,一个完整的crs报送流程长这样:

  01

  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注册

  如果是之前没有注册过多边平台的私募管理人,首先需完成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注册。

  02

  尽调并判断是否为“非居民金融账户”

  注册完成之后对在本私募机构开立的金融账户(如私募机构的投资者账户)进行尽职调查,判断其是不是“非居民金融账户”。

  03

  多边税务平台进行申报

  尽调完发现没有“非居民金融账户”,则可以进行“零申报”;如果有“非居民金融账户”,需要收集相关账户信息并记录报送——即“非零申报”;5月31日前完成报送

  04

  在协会资管平台提交年度报告

  6月30日前,须在AMBERS平台提交提交上一年度CRS 年度报告

  在这4步中,通过尽调识别出“非居民金融账户”十分关键,它直接决定着要进行“0申报”还是“非0申报”,且如果是“非0申报”,还需要收集好这些账户信息进行报送。

  一、什么是CRS?

  CRS全称为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意思是“共同申报准则”,又称“统一报告标准”。由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虽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发起CRS的组织OECD提倡各成员国应按照要求,签署公民信息交换的协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各国对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维护本国税收权益的意愿愈显迫切。

  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2014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获得当年G20布里斯班峰会的核准,为各国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跨境逃避税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在G20的大力推动下,截至2019年7月,已有106个国家(地区)签署实施“标准”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其中,92个国家(地区)已开展相关信息交换。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二、谁来报?

  金融机构是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主体,主要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不包括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按照业务类型分为四类: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的保险机构,不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金融机构可以委托代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但相关责任仍由金融机构承担。基金、信托等属于投资机构的,可以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三、报谁的?

  金融机构应对在本机构开立的相关账户进行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记录并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相关信息。

  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前述证券市场是指被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中国税收居民是指中国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个人。

  非居民金融账户是指在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立或者保有的、由非居民持有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金融机构应当在识别出非居民金融账户之日起将其归入非居民金融账户进行管理。

  账户持有人同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金融机构也应当收集并报送其账户信息。

  四、怎样收集?

  根据账户持有人的不同,金融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个人账户和机构账户又以2017年6月30日为时间点进一步划分为新开账户和存量账户。每种账户的尽职调查程序均有所不同。

  (一)新开个人账户尽职调查程序

  

  (二)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程序

  

  (三)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尽职调查程序

  

  (四)新开机构账户尽职调查程序

  

  (五)存量机构账户尽职调查程序之一识别非居民

  

  (六)存量机构账户尽职调查程序之二识别消极非金融机构

  

  五、报什么?

  金融机构应当汇总报送境内分支机构的下列非居民账户信息,并注明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名称、地址以及纳税人识别号:

  (一)个人账户持有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机构账户持有人的名称、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机构账户持有人是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报送非居民控制人的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

  (二)账号或者类似信息。

  (三)公历年度年末单个非居民账户的余额或者净值(包括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者退保价值)。账户在本年度内注销的,余额为零,同时应当注明账户已注销。

  (四)存款账户,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

  (五)托管账户,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股息总额以及其他由于被托管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为代理人、中间人或者名义持有人的,报送因销售或者赎回金融资产而收到或者计入该托管账户的收入总额。

  (六)其他账户,报送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包括赎回款项的总额。

  (七)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上述报送信息中涉及金额的,应当按原币种报送并且标注原币种名称。

  对于存量账户,金融机构现有客户资料中没有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日期或者出生地信息的,无需报送上述信息。但是,金融机构应当在上述账户被认定为非居民账户的次年年底前,积极采取措施,获取上述信息。

  非居民账户持有人无税收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的,金融机构无需收集并报送纳税人识别号信息。

  CRS报送热门问题解答

  信息报送

  第一部分

  Q

  2018年开立的非居民账户,2019年将其列为新开账户完成了信息报送,2020年是否将其作为存量账户进行报送?

  否。新开账户不是仅指当年新开立的账户。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新开账户是指2017年7月1日以后在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部分满足条件的账户除外)。新开账户和存量账户的区分标准是唯一且固定的,不随时间而改变。识别为新开账户的,每年都应当作为新开账户进行信息报送。

  Q

  本年需上报的信息和往年已上报的信息没有区别,是否还需要再次上报?

  需要。金融机构每年应上报的是上一公历年度的非居民账户信息。例如,2020年报送2019年度信息,即2019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和2019年全年收入信息。实践中可能存在与上一年度所报送数据一样的情形,例如账户当年没有收入,余额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但是,由于信息属于不同的年度,此情形仍应进行信息报送。另外,没有非居民账户的金融机构每年都应完成零申报。

  Q

  收集到的信息可以由母公司或者子公司上报吗?

  母公司可以作为子公司的第三方代为完成信息报送,但属于子公司的非居民账户,应以子公司的名义报送。具体操作:母公司注册多边税务系统账户,将子公司添加到“代理报送”进行信息报送,属于子公司的非居民账户,使用子公司的金融机构编码单独制作报送文件。反之亦然。

  Q

  为什么有些账户因为账户持有人的居民身份是CN报送失败?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报送非居民账户信息,不要求报送居民账户信息,CN是中国的国家代码,如果税收居民身份仅报送CN,说明账户持有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不属于应报送范围。金融机构需要正确理解上述办法第二十三条,有非居民标识是向客户索取声明文件的前提,没有非居民标识不需要向客户索取声明文件。对于没有非居民标识的存量账户,部分金融机构仍然索取声明文件但未成功的,直接将其账户国家代码写成CN进行上报是无法报送成功的。

  Q

  通过银行代销形式购买产品的客户,银行已开展尽职调查,基金、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上报账户信息时,是否会造成重复报送?

  金融机构按照《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的,应不会造成重复报送的情形。银行代销产品的情形下,产品账户由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保有,银行作为受托方开展尽职调查后应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委托机构,由基金、信托等机构报送账户相关信息。银行作为存款机构报送其保有的存款账户相关信息,无需报送其代销产品的账户信息,除非基金、信托委托银行开展信息报送。

  Q

  对于没有姓和名的个人客户,金融机构应如何报送其信息?

  根据CRS数据报送规范,完整的数据项应包括“姓”和“名”两个数据项。如果某个人客户的姓名是一个单名,那么应在“名”对应的数据项下填“NFN”(“没有名”),而在“姓”对应的数据项下填账户持有人的单名。

  税收居民身份

  第二部分

  Q

  金融机构在确认新开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时应履行何种义务?

  金融机构并非必须向客户提供税务建议或法律分析以确认声明文件的合理性。对于新开账户,金融机构可以信赖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声明文件,除非金融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不可靠(即合理性审核)。进行合理性审核应依据账户开户时收集的信息,包括通过AML/KYC(反洗钱/了解你的客户)程序获取的证明材料。

  此外,各国(地区)应为纳税人确认其税收居民身份提供协助,并向他们提供与税收居民身份相关的信息。OECD已在自动信息交换门户网站上提供了各国(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供参考,税务总局CRS专题网页也发布了这些规则的中文译稿。金融机构可以引导客户关注这些信息。

  Q

  账户持有人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一国(地区)的税收居民?

  各国(地区)税法均有构成其居民纳税人的相关规定,即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税务总局网站已公布并且定期更新各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中英文版),供金融机构和账户持有人参考。账户持有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相关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对自身税收居民身份进行综合判断。账户持有人可能同时构成两个或者多个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

  税收居民身份相关示例:

  示例1:一个人在甲国有住所,并作为甲国的税收居民纳税。他在乙国境内停留超过6个月,根据乙国国内法,因其停留的时间长度,他作为乙国的税收居民被课税。因此,他同时是甲国和乙国的税收居民。

  示例2:一个人在甲国有住所,并作为甲国的税收居民纳税。他在乙国境内停留的时间为8周,根据乙国国内法,因其停留的时间长度,他不构成乙国的税收居民。因此,他仅是甲国的税收居民。

  Q

  在中国境内有房产且地址明确的客户是否可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

  否。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属于中国税收居民。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中国境内有房产并不等同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才构成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Q

  某金融机构的部分销售渠道仅面向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开户的客户,是否可将其默认为中国税收居民,不收集声明文件?

  否。虽然中国公民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述的居民个人,但是税收居民概念与居住管理法规中的居民概念不同,无法通过普通的居民身份证件直接判定。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可能长期在境外居住,构成其他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因此,不宜直接将持居民身份证开户的客户默认为中国税收居民,还是应当收集客户的声明文件。

  Q

  持有外国人居留许可(五年期)的客户,是否可以直接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

  税收居民概念与居住管理法规中的居民概念不同,无法通过普通的居民身份证件直接判定,不宜直接将持有某类证件开户的客户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但是,对于存量账户声明为中国税收居民的,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由政府出具的含有个人姓名且通常用于身份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外国人居留许可等,还可以是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记录等)以及上一年度包含年度汇缴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声明文件

  第三部分

  Q

  对于新开个人和机构账户,金融机构必须按规定在开户时获取声明文件。那么,金融机构是否只有在收到有效声明文件后才能开户?

  金融机构必须在开户时获取账户持有人的有效声明文件。不能提供有效声明文件的,不得开立账户。但是,如果账户持有人在开户时提供了声明文件,金融机构因后台流程导致未能在开户时完成对声明文件的审核,则应在90天内完成审核。未完成的,账户不得开立。无论何种情况下,金融机构都应当确保获取声明文件并及时进行审核,以便在账户开立后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

  Q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开户资料对声明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是否指金融机构需要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否。合理性审核主要确认客户填写信息是否合理,是否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金融机构认为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时,应当要求客户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合理解释。相关解释的证明材料金融机构需要留存记录或复印件。

  声明文件合理性审核相关示例:

  示例1:金融机构在给某个人开立账户时,获取了其填写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但是声明文件中的现居地址所在国与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居住地址所在国信息不一致。由于信息之间相互矛盾,该声明文件合理性存疑,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此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

  示例2:金融机构在给某个人开立账户时,获取了其填写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但是声明文件中的居民国(甲国)与国籍(乙国)不一致,金融机构请其进行解释。此人解释其是乙国公民,但长期在甲国工作生活,根据乙国国内法,该人已不是乙国税收居民,并出示了护照记载的出入境记录。由于其提供了合理解释及证明材料,该声明文件通过了合理性审核。

  示例3:金融机构在给某个人开立账户时,获取了其填写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但是声明文件中的现居地址所在国(甲国)与居民国(乙国)不一致。由于信息之间相互矛盾,该声明文件合理性存疑。此人解释其是乙国的学生在甲国求学,并出示了护照上的留学生签证。由于其提供了合理解释及证明材料,该声明文件通过了合理性审核。(类似的情形还包括教师、访问学者、外交官)

  示例4:金融机构在给某个人开立账户时,获取了其填写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此人在声明文件上未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理由是居民国(甲国)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但是,金融机构通过税务总局CRS专题网页查到甲国向其所有税收居民均发放纳税人识别号,因此该声明文件不可靠,不能通过合理性审核。

  Q

  声明文件上的现居地址应该填中国地址还是境外地址?

  一般而言,现居地址应当填写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国的地址,不是中国代办人的地址,也不是在中国临时居住的地址,除非属于上述作出合理解释示例的情形。

  Q

  声明文件可以由经授权的第三方提供吗?

  如果账户持有人已通过授权委托书等方式表明另一方有权代表该账户持有人,并以该账户持有人的名义做出决定,那么另一方可以代表账户持有人提供声明文件。

  Q

  是否应要求账户持有人在其身份信息发生变更后,向金融机构提供最新信息?

  是。账户持有人应在声明文件信息发生变更后的30日内通知相关金融机构。该规定是为了降低金融机构合理性审核负担。按照合理性审核的要求,如果金融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声明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准确或不可靠,那么金融机构就不应信赖该文件或材料。

  Q

  对于账户持有人在声明文件中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金融机构应在何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信息是不准确或不可靠的?

  金融机构可以信赖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声明文件,除非知道或应当知道声明文件不准确或不可靠。声明文件中应填写的信息包括税收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税收居民国(地区)税务部门应向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的相关资料,例如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和其他具体格式信息,以方便金融机构进行验证。OECD已在自动信息交换门户网站上提供了各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税务总局CRS专题网页也发布了这些规则的中文译稿。

  如果账户持有人在声明文件中没有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而OECD自动信息交换门户网站上显示,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国(地区)向所有税收居民均发放纳税人识别号,那么金融机构就应当知道声明文件是不可靠或不准确的。

  金融机构不是必须要将纳税人识别号的格式与OECD自动信息交换门户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但是,为了提高信息收集质量、尽量减少因纳税人识别号不准确而产生的后续行政负担,金融机构可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验证。金融机构也可以登录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检索模块的国内网站,进一步确认声明文件中纳税人识别号的准确性。

  Q

  金融机构要求客户填写声明文件,客户勾选了非居民但不提供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吗?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送的非居民账户信息应当包括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如果账户持有人无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金融机构无需收集并报送该信息,但是无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居民国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二是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金融机构需要审核账户持有人不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的原因是否合理,例如居民国是加拿大但填写居民国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即属于不合理的情形。税务总局CRS专题网页参考资料栏目公布了各国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Q

  税收居民国(地区)没有向非居民账户持有人发放纳税人识别号的,金融机构无需收集并报送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对于那些无需取得也没有取得税收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但可以申请取得此号的非居民账户持有人,金融机构是否应要求其取得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

  不要求。

  尽职调查程序

  第四部分

  Q

  金融机构需获取相关声明文件,以确认新开机构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国(地区)。如果声明文件显示账户持有人为非居民企业,则该账户将被认定为非居民账户,除非金融机构通过现有客户资料或公开信息,可以合理确认账户持有人不是非居民企业。如果金融机构通过现有客户资料或者公开信息,可以确认新开机构账户持有人不是非居民企业,金融机构是否仍需从新开机构账户持有人处获取声明文件?

  金融机构可以先确认新开机构账户持有人是否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范围内。如果不在(比如金融机构或者上市公司),那么金融机构就无需获取该账户持有人的声明文件。

  Q

  公开信息是指什么信息?

  公开信息包括政府机关发布或公开的信息(如工商管理部门公开的企业登记信息)、证券市场上披露的信息以及其他可公开访问的机构分类信息。

  Q

  各国(地区)可以将新开账户的尽职调查程序适用于存量账户,如果金融机构已经按照新开账户尽职调查程序获取声明文件,是否还需要询问客户经理?

  新开账户尽职调查程序并不要求履行询问客户经理程序,但是如果客户经理被指定管理该存量账户,那么他以及他所在的金融机构就应当知道声明文件信息是否不准确或者不可靠。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就不应信赖声明文件信息。金融机构应当知道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是指对于声明文件中的相关事实或陈述,根据金融机构和客户经理已经了解的信息,任何处于金融机构立场上的、合理谨慎的人都会提出质疑的情况。

  Q

  金融机构可以将存量账户持有人开立的新账户视为存量账户,但前提条件之一是账户持有人在开户时无需提供除《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以外的其他信息。怎样理解这一要求?

  提供除《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以外的其他信息是指账户持有人为开立账户,按照法律、监管、合同、运营或其他方面的要求,向金融机构提供更新的或者补充的客户信息的情形。

  Q

  金融机构根据留存地址确定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是否属于非居民账户时,是否需要进行人工审核,以确认现有证明材料上的居住地址?

  不要求通过纸质检索来人工审核证明材料。通常来说,居住地址应根据证明材料确定,如果金融机构已保存证明材料,或已有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证明材料上的地址为现居地址,那么就满足了相关要求。

  Q

  金融机构根据留存地址确定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是否属于非居民账户时,是否有可能发生一个账户持有人被认定拥有两个居住地址的情况?

  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例如,乙国居民在甲国有一个银行账户,如果该乙国居民一半的工作和生活时间在乙国,另一半时间在丙国,那么该银行可能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地址。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声明文件,也可以将账户信息同时报送给居住地址涉及的两个国家(地区)。

  Q

  金融机构是否应保存在尽职调查程序中收集的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本?

  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保存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本,但并非强制要求。金融机构可以保存证明材料的原件、核证副本或复印件,或者已经审查的材料类型标记、审查的日期以及材料识别号(如有,例如护照号码)等电子版材料,但是必须确保能够按照相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总局的要求提供纸质版本。

  反洗钱程序和控制人识别

  第五部分

  Q

  AML/KYC程序对CRS尽职调查程序有何影响?

  AML/KYC程序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反洗钱或类似规定开展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金融机构在对新开账户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采用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2012年建议》一致的AML/KYC程序。

  当一国(地区)开始实施FATF《2012年建议》后,金融机构需要收集并保存通过AML/KYC程序获取的额外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用于识别和确认账户持有人以及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

  如果获取的这些额外信息与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声明文件信息不一致,则表明账户持有人情况发生了变化,金融机构就应当知道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不可靠。

  Q

  合伙企业如何识别控制人?什么是合伙权益?如何判定合伙人是否拥有超过25%的合伙权益?

  合伙权益主要指合伙企业中的表决权、合伙事务执行权和利润分配权等权利。

  具体来说,对于有限合伙人,应当结合合伙协议,识别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例如合伙份额或者表决权)的个人为控制人。

  对于普通合伙人,一般而言,应当全部识别为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将其控制人视为合伙企业的控制人。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结合合伙协议,从表决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方面综合分析,逐层深入,识别出最终掌握控制权或者获取收益的个人,采取上述措施无法判定控制人或者存疑的,应当适用前述一般原则识别控制人。

  Q

  如果消极非金融机构与控制人之间有多层所有权结构,例如中间存在一家金融机构,那么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是否可以不识别控制人的信息?

  所有权链条上的中间层机构的性质与是否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无关,报送信息的金融机构仍应识别和报送控制人信息。

  Q

  对于账户加总余额或价值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存量机构账户,如果金融机构只留存了控制人姓名信息而没有其他信息(AML/KYC程序未要求收集其他信息),那么相关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的要求是什么?

  对于账户加总余额或价值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存量机构账户,金融机构可以依据为监管或维护客户关系目的(包括AML/KYC程序)而收集和记录的信息,以确认控制人是否为非居民个人。如果金融机构没有留存或未被要求留存任何有关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的信息,那么金融机构不需要报送控制人相关信息。

  Q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账户持有人信息变化监控机制。如果金融机构监控了账户持有人开户证件到期需更新的情况,是否就算符合要求?

  账户持有人信息变化监控应当包括账户持有人国籍、证件类型、电话、地址等信息变更且表明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身份可能变化的情形,仅监控开户证件到期情况不算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示例:某金融机构根据存量账户尽职调查程序将某账户识别为非居民账户(甲国),5年后账户持有人变更地址信息,居住地址改为乙国。金融机构应当从账户持有人处获取声明文件确认其税收居民身份,或者通过电子记录检索程序将其认定为乙国税收居民。

  Q

  以产品名义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信托产品户、资管计划产品户、基金产品户等,应当由谁做尽职调查?

  以产品名义开立的账户需要先判断产品是否符合金融机构的定义,属于金融机构的由其自身开展尽职调查,否则由银行开展尽职调查。金融机构的定义包括投资机构,投资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集合投资工具等以投资、再投资或者买卖金融资产为目的而设立的投资实体或投资工具。

  Q

  在加总账户时,是否包括无需开展尽职调查的豁免账户?

  不包括。加总规则指的是金融账户的加总,而金融账户的定义不包括豁免账户。

  Q

  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开展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有何限制性规定?

  金融机构可以委托服务提供商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服务提供商可以与金融机构位于不同国家(地区),也不一定需要获得所在国(地区)批准才能提供服务。但是,金融机构应当符合国内法相关要求,并始终承担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责任(即服务提供商的行为归咎于委托方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和服务提供商应保存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程序的相关记录和证据。

  Q

  纳税人识别号规则查询表中标明高风险国家(地区)是什么意思?金融机构对于声明为这些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账户持有人应该如何处理?

  高风险国家(地区)指提供某些投资移民计划(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and Residence by Investment schemes)的国家(地区)。加入这些计划的人无需在该国(地区)居住满一定期限,甚至根本无需到达该国(地区),仅通过投资或交费即可取得当地公民或居民身份,部分国家(地区)还直接给其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这些计划可帮助客户隐瞒其真实的税收居民身份,达到规避CRS信息报送的目的。

  金融机构如果遇到声明为这些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客户,需要采取强化的身份识别措施,并询问客户以下问题:

  1.是否通过投资移民计划(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and Residence by Investment schemes)取得该国(地区)的居民身份?

  2.是否在其他国家(地区)也拥有居住权?

  3.上一年度,在其他国家(地区)是否居住超过90天?

  4.上一年度,是否在其他国家(地区)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相关信息慎重确认客户的税收居民身份,如果问题2、3或4的回答是肯定的,则也应将其确认为其他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

  以上是今天要分享的内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们致力于服务私募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落户全国基金小镇,协办私募基金牌照,产品合规设计备案,监管募集资源对接,基金税务筹划,银行券商私募创投等资源群。

  

tags:2022年   私募人又要开始做CRS了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

今日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是多少(2022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

跟着团团学党史|2022年1月19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党史、用党史,多次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追忆百年峥嵘岁月,传承奋斗青年先行。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团团特别推出“跟着团团学党史”栏目,展现党带领人民坚持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重温经典事件、致敬英烈人物、回

金条价格行情!100克金条今天多少钱一克?(2022年1月21日)

品名:金条参考价格:385.29区间范围:383.29-387.29单位:元/克规格:Au100重量:100克纯度:Au99.99品牌:泰山、招金等指定交割品牌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报价基础:最小单位以100克为基准执行标准:SGEB2-2004交货方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 坚决反对“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2月8日,针对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美国国会众议院近日通过的“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涉华内容充斥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诋

2022年1月23日(双子座、狮子座和双鱼座)运势:应该主动学习|运势|双鱼座|双子座

2022年1月23日(双子座、狮子座和双鱼座)运势:应该主动学习1月23日双子座运势详解:双子座整体运势中规中矩,需要忙碌的琐事很多,会容易让你听到一些是非或是遭受质疑,要学着沉住气,不要受到他人负面情绪的影响,而是认真执行自己要做的事,主动寻找解决的方法,顺利完成任务

站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