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血统纯正”,古埃及王室制定了专属王室的婚俗,辈份都乱了
2022-02-26 18:33:09 | 来源:http://www.wosku.com | 投稿:baidu | 编辑:baidu

原标题:为了“血统纯正”,古埃及王室制定了专属王室的婚俗,辈份都乱了

  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埃及,它的文明可以追溯到7000年前。在尼罗河的冲积下,依托着这里一马平川的沃土,古埃及人率先形成了农耕文明。在这种文明下,经济与文化的快速发展让埃及一度创造了如金字塔,木乃伊等文化遗产,足以影响到7000年后的当今世界。从发现至今,关于金字塔和木乃伊的研究和猜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可见古埃及文明的魅力。只是除了这些举世瞩目的文化遗产,在同时期可谓极度发达的古埃及文明,却有一个比“近亲结婚”更加奇特甚至称得上恶劣的婚姻习俗,被称为“血亲通婚”,一度被人们诟病,难以接受。

  我们都知道,“近亲结婚”指的是尚未出五伏的人结婚,这在法律上是明确禁止的。且从基因学角度来讲,这样的结合,后代非常容易出现畸形,早夭等情况。然而古埃及人当然不知道这个问题,为了保持法老王室血统的纯正,他们实行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血亲通婚”。这种习俗的具体实行方式是兄妹,父女,母子,甚至祖孙都可以结合。如古埃及十九王朝第3位法老拉美斯二世,这位埃及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国王,他的王妃中包括他的亲妹妹和3个亲生女儿。虽然这在古埃及是正常现象,但倘若是在同为文明古国的古代中国封建王朝,必然是惊动天下的乱伦行为。

  以拉美斯二世这位古埃及最长寿且非常著名的法老为例,超过90岁高龄的他在位67年,仅是母仪天下的皇后,他就先后册封了8个,至于王妃的数量多到无法考证,而在有限的史料中我们得知,他的儿女数量多达三位数。至于这些儿女中有多少是他与自己的血亲所生无法考证,但据记载他有12个具备合法继承权的儿子没能死在他之后。那么可以确定,这12个拥有合法继承权的儿子,必然是他与妹妹或者女儿所生的“血统纯正”的王室。如果从亲情辈分的角度来看,他的妹妹和女儿是他的妻子,这12个儿子则既是他的儿子,也是他的孙子或者外甥。

  当然,这只是我们杞人忧天,长寿的拉美斯二世对此并没有太多的不适。为了维持血统的纯正,他们几乎没有亲情观和爱情观,妹妹与女儿之间只有一个关系:他们拥有同一个丈夫。除了拉美斯二世,其他法老几乎也是这样,为了杜绝王室血统被其他族的血“污染”,辈分伦理几乎被完全剔除,父女,兄妹结合的情况屡见不鲜,而母子,祖孙结合的情况也有发生。以至于母亲与女儿同时作为法老的妻子,为了争夺权力和宠爱,尤其是在继承人问题上反目成仇明争暗斗也经常发生。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新生胎儿夭折率极高,侥幸没有夭折的,也大多有缺陷或寿命不长,如拉美斯二世的孙子就死在他之前。

  面对短命,早夭,畸形和天生残疾,身患怪病的新生胎儿,尚未开化的古埃及人普遍认为这是一种“诅咒”。而在我国一些游牧民族的历史上,也出现过接近的婚姻习惯,如匈奴,契丹等实行的收继婚制度,如弟娶嫂,子娶母,仅限于父兄死后。如王昭君就曾嫁给了两辈3位匈奴单于,虽然同样难以接受,但远不如古埃及的“血亲通婚”那么奇特。随着文明不断进步,古埃及灭亡,游牧民族汉化,这些奇特的婚姻风俗也随之消失,再也不会出现既是儿子又是孙子的复杂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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