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对2019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
2020-05-20 08:51:29 | 来源:政府 | 投稿: | 编辑:小柯

原标题:河南开展对2019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

为提升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效能,提高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5月18日,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对2019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对2019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

根据《通知》,本次申报的对象应为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应与技术成果需求方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需在2019年度内完成认定登记。(二)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促成并参与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显示机构名称和工作内容);合同需在2019年度内完成认定登记。(三)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合同登记站,2019年年度登记额需大于10个亿。

《通知》明确,对促成先进技术在省内外转移转化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2019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2%的后补助;对在技术合同登记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通知》强调,各申报单位要在2020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文/陈静)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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